甘孜州工会2024年国庆期间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文摘   2024-09-30 21:39   四川  

全州各用人单位:

国庆节期间,我州人流、车流、物流集中,群众出行和节庆活动增多,文旅、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增加。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保障职工在国庆期间的劳动安全,坚决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甘六条”等相关要求,现就以下事项提醒用人单位:

一、气象情况

国庆节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州内大部地区气温正常,降水量正常。最低气温为-1至15℃,最高气温为10至26℃。国庆节期间,州内大部地区午后到夜间多阵性降水,高海拔地区夜间有降雪,1至2日州内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降下降2至4℃,东部个别地区将下降5℃以上。

州北部地区:10月1至2日,多云间晴,午后到夜间有阵雨或雷阵雨;3日,白玉、新龙、道孚境内有小到中雨,个别乡(镇)有大雨,其余地区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 4至5日,大部地区有小到中雨,个别乡(镇)有大雨; 6至7日,大部地区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

州东部地区:10月1至3日,康定、泸定境内有中雨,其余地区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4日、6至7日,多云,午后到夜间有阵雨或雷阵雨;5日,大部地区有中雨,九龙境内个别乡(镇)有大雨。降水过程中高山地区夜间有降雪。

州南部地区:10月1至2日,大部地区有中雨,个别地区大到暴雨;3日、5日,大部地区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巴塘、理塘、雅江境内有小到中雨,个别乡(镇)有大雨;4日,大部地区有小到中雨;6至7日,多云,午后到夜间有阵雨或雷阵雨。降水过程中高山地区夜间有降雪。

二、历史同期事故特点

2019年至2023年国庆节期间,全省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80起、死亡72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2019年10月3日自贡市富顺县道路交通事故致4死)。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38人,占比分别为45%、52.78%;建筑施工事故18起(其中房屋建筑业10起、死亡7人,建筑装饰、装修及其他建筑业4起、死亡4人,土木工程3起、死亡2人,建筑安装业1起、死亡1人)、死亡14人,占比分别为22.5%、19.44%。

三、重点工作要求

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国庆假期员工易出现思想麻痹大意、松懈现象。各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全面排查隐患,加强风险防控在国庆期间,各用人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落实不打折扣。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合理安排生产,保障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避免因赶工、加班等导致员工疲劳作业,增加安全风险。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对于在国庆期间加班的职工,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相应的调休安排。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州县两级总工会及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视情况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意见书、建议书,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国庆期间,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国庆期间甘孜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甘孜州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甘孜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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