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2024年全省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视频会。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和造林绿化股、局办公室、林政股、综治维稳办、综合执法三大队等股站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围绕“新时代林草种苗工作总体要求”、“林草种苗质量监管”、“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当前林草种苗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重要性。会议要求,林草种苗生产要充分满足生态保护修复、科学绿化、森林可持续经营、市场多元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林草种苗的重要性,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要以监管执法为保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种苗质量抽查工作,规范林业重点工程种苗使用行为,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据统计,全县共有42户育苗户691亩育苗基地,育有冬樱桃、坚果、紫薇、香樟等苗木803.26万株,能够满足全县造林用苗需求。因此,做好林草种行政执法工作尤为重要。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种苗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林种管理水平,为下一步打造一支规范执法、高效执法的新时代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
【普法强基】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End -
双江林草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编辑:王益萍
初审:苏义巫
编审:王 静
终审:郭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