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
公 告
为做好全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中学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区域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自2024年起,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全面推行“平台招生、网络录取”,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一网通办全覆盖。县纪委监委、政府办、教育体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司法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曲周镇政府等部门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实现招生流程全程监管、全程可回溯。
(一)启用平台。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启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发布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等招生信息。
(二)报名方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供两种报名方式,一是微信搜索并关注“邯郸招生”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报名】菜单进入系统公众号端。二是电脑浏览器打开 https://zs.hdjy.net.cn 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三)上传资料。2024年入学的所有适龄学生,均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上传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或经商务工随迁子女信息等资料。
(四)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在所有适龄学生完成以上报名基础上,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在规定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内,适时登录平台,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五)咨询指导。各初中、小学均要设立报名服务点,做好报名咨询、指导、帮助工作。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宣讲,指导家长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等学生,要安排专人帮助完成报名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公办小学7月11日8:30-7月14日17:30,
公办初中7月15日8:30-7月18日17:30。
民办学校7月27日8:30-7月29日17:30
(一)手机端
(二)电脑端
四、报名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户籍的要求
学生户口随父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学生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需提供:
1.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房产的要求
房产指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需提供:
1.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4.(1)商品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取得不动产证(房产证)等房产确权时间、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或在建小区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且在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上传到招生平台的,县教体局将按照录取原则录取。在建小区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在6月30日以后,且在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上传到招生平台的,若所在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按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先后办理入学,学校学位达到最大承载量后,剩余其他未入学学生和所在片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学生,按照统筹调剂原则(先调剂到学位缺口较小的学校),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自建房(小产权房):需提供宅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对二手房或房产归属不清晰的要求提供原始购房票据、转账截图、银行流水、公证文书、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满6个月水电物业缴费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到物业及邻居处进行上门核实),依据相关部门和乡镇审核以及入户核查情况确定。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经商务工的要求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需提供:
1.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4.县外经商务工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
5.本县经商人员子女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学生父亲或母亲,办理营业执照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且正常营业);(2)经营门市照片;(3)能够证明真实经营的其他资料(6个月进出货流水凭证、二维码收款流水,进货的转账凭证及物流信息等);(4)实地核实(营业证照的经营类别与实际经营内容、门市牌匾、实际经营情况印证资料);(5)营业执照事项出现变更的,法人变更的以现法人登记变更时间开始计算;经营场所变更的,按城区学校或城区外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为两类,同一类的可以连续计算时间,不是同一类的以现经营场所变更时间开始计算。依据相关部门审核和实地核查情况确定。
6.本县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需提供:(1)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2023年12月31日);(2)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支付宝-社保查询-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截屏上传图片);(3)用工单位大门照片;(4)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或其他凭证;(5)实地核实(查看工资表、签到情况、工作情况)。依据相关部门审核和实地核查情况确定。
7.经商务工地为确定是否在学校招生范围主要依据。
五、招生范围
(一)农村小学
各乡镇总校部负责本乡镇各小学招生范围、招生方案的制定。
(二)县城小学
实验小学:东至滏阳河,西至文昌街,南至凤城路,北至陈庄村北(含北海花园小区)。
第二实验小学:东至建设街,西至支漳河,南至人民路,北至振兴路(含水榭花都、东雅丽格小区);不包含府东街以西、光明街以东、公仆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
郦商小学:东至支漳河,西至县界,南至人民路,北至振兴路。
小河道小学:1.东至达康街,西至光明街,南至南环,北至人民路;2.东至府东街,西至光明街,南至人民路,北至公仆路。
凤鸣学校:1.东至光明街,西至县界,南至南环,北至人民路;2.白寨镇滏南庄村、南牛庄村户籍且有意愿的适龄儿童。
前河东小学:东至文化街,西至滏阳河,南至振兴路,北至凤城路。
后河东小学:1.东至支漳河,西至滏阳河,南至凤城路,北至县城边区域;2.国防桥以东,进修附中以西,凤城路以北区域。
北街中心小学(实验小学西校区):东至文昌街,西至县界,南至凤城路,北至城边。
东街小学:东至光明街,西至县界,南至振兴路,北至凤城路。
东关小学:东至滏阳河,西至光明街,南至振兴路,北至凤城路。
袁庄小学:东至旧邯临路,西至文化街,南至振兴路,北至支漳河。
冀庄小学:东至褚庄村东,西至建设街,南至人民路,北至振兴路。
国家电网希望小学:曲周镇张庄、蔡上、东刘庄、西刘庄、湾东李庄五个自然村。
赵庄小学:曲周镇段庄、油贺、赵李庄、赵庄、关庄五个自然村。
曲周镇其他村庄、区域,由曲周镇总校部统筹安排。
(三)乡镇初中
二中面向侯村镇招生;三中面向安寨镇原安寨片、大河道乡招生;四中面向河南疃镇招生;四疃中学面向第四疃镇招生;槐桥中学面向槐桥镇招生;南里岳中学面向南里岳镇招生;依庄中学面向依庄乡招生;马连固中学面向安寨镇原马连固片招生;娄寨中学面向白寨镇原塔寺桥片招生;白寨中学面向白寨镇原白寨片招生。
(四)城区初中
尚书中学:1.东至支漳河,西至县界,南至人民路,北至振兴路;2.东至南开街,西至支漳河,南至晨光路,北至人民路。
凤鸣学校:1.东至南开街,西至支漳河,南至南环,北至晨光路;2.东至支漳河,西至县界,南至南环,北至人民路;3.白寨镇滏南庄村、南牛庄村、王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一实验中学:东至支漳河,西至县界,南至振兴路,北至曲周镇界。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第三实验中学:1.东至曲周镇界,西至支漳河,南至人民路,北至曲周镇界;2.东至曲周镇界,西至南开街,南至曲周镇界,北至人民路。
六、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房产情况,按照“户籍、房产一致优先”原则,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录取。针对生源较多的学校,依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户籍和房产“两对口”学生、户籍或房产“一对口”学生、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房产条件录取顺序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建小区网签合同备案时间)。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先比较居住证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若居住证时间相同,再比较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出现变更的按经商有关要求认定)和养老保险缴纳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超出学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未被学校录取学生,按照统筹调剂原则(先调剂到学位缺口较小的学校),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有关要求
适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资料并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成报名工作。家长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信息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报名资料的学生,按照统筹调剂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八、电脑派位
报名资料审核结束后,城区中学若有空余学位,将面向除曲周镇外其他9个乡镇有意愿到城区中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九、民办学校招生
(一)组织实施。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局统一安排下由县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办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按照优化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要求,科学核定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规模、超计划招生。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
(三)招生对象。民办初中招生对象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曲周县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一类是具有曲周县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条件)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民办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曲周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依法取得曲周县居住证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以上。
(四)报名方式。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小学招生通过“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即“双(多)胞胎”一个报名号,产生一个派位结果。
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生学籍表或居住证、学生学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局进行登记报名。
(五)录取办法。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使用全市统一平台,随机派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六)有关要求。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生。被民办录取逾期未报到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和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根据划片招生有关政策,由县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十、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简化优化入学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廉租房家庭子女、公租房家庭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入学。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安排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县局统筹安排,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
曲周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