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集中整治办“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目前,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第三批12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长子县福新花园,由长治市中惠宜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该小区存在违规向业主收取装修施工出入证工本费、门禁卡工本费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被处罚67870元,并责令其退款33935元。
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的物业费1.1元/月/㎡(可上浮15%)标准,收取物业费1.5元/月/㎡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被处罚113.85元,并责令其退款2277元。
该小区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电梯运行费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132.3元,并责令其退款2646元。
该小区存在电费收取1.2元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14531.295元,并责令其退还居民145312.95元。
该小区存在未对电动车充电明码标价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1000元。
该小区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地下停车收费130元/月/车,地上停车收费60元/月/车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罚款1260元,并责令其退款25200元。
该小区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电梯运行费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18582.68元,并责令其退款371653.6元。
该小区存在收取居民电费单价0.6元/度,居民用水单价4.3元/吨,超出收费标准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6060元,并责令其退款60600元。
该小区存在除物业服务费以外,违规重复收取公共照明费15元/月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930元,并责令其退款18063元。
该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内电梯与某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电梯广告合同,与某公司签订饮水机合作合同,存在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属地综合执法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该物业服务企业被综合执法部门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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