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霍山县城区货运车辆
禁限行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所有重、中型载货汽车(黄牌),低速货车(含农机车),专项作业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含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及拖拉机。
(二)禁限行区域。迎宾大道(不含)--潜台路(不含)--北外环(不含)--霍山大道(不含)四条道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即城区中心区域范围,以及山南路、迎驾大道与潜台路交口至迎驾大道与山南路交口路段禁止、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详见附件霍山县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范围示意图)。
(三)禁限行时间及车辆类型
1、每日6:00至21:00。
2、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货车(黄牌)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四)禁限行措施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应急管理车辆以及清障车、垃圾运输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限制。
2、进入禁限行区域、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3、对违反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4、公安机关将根据交通管理及应急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调整禁限行区域、路段、时间、车辆类型等。
特此通告。
霍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9日
附件:霍山县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范围示意图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