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
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登记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辖区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各类违规违法飞行行为。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淮南市公安局将对辖区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实名登记和管理服务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持有人携带无人机至公安机关进行线下登记
步骤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安徽省低空管理与服务平台界面,手填无人机S/N码(可扫描识别)、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在地区五项内容,短信验证后即完成管理服务登记流程。
步骤二:完成管理服务登记后,界面会自动跳转至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下载与打开界面。若未在UOM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持有者需下载APP,根据流程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若持有者已完成实名登记,需保留UOM登记信息以备查验。确认已登记后,完成实名登记步骤。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五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1.田家庵分局
协助联络员:郑警官 18955491206
线下登记地点:辖区内各派出所
2.大通分局
协助联络员:张警官 13505549883
线下登记地点:分局办证大厅、辖区内各派出所
3.谢家集分局
协助联络员:张警官 15005542110
线下登记地点:辖区内各派出所
4.潘集分局
协助联络员:陈警官 13955459598
线下登记地点:辖区内各派出所
5.八公山分局
协助联络员:邹警官 18755490769
线下登记地点:城市记忆广场警务站、辖区各派出所
6.山南分局
协助联络员:夏警官 13855459321
线下登记地点:剧院警务站、武警支队警务站、辖区内各派出所
7.淮舜分局
协助联络员:许警官 13305549798
线下登记地点:辖区内各派出所
8.毛集分局
协助联络员:张警官 13905548092
线下登记地点:辖区内各派出所
9.经济开发区分局
协助联络员:张警官 15695546957
线下登记地点:宫集派出所
10.新集分局
协助联络员:谭警官 13855499995
线下登记地点:新集镇创业路新集矿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11.凤台县公安局
协助联络员:连警官 17355436660
线下登记地点:凤台县局西城河警务站、凤凰湖警务站
体育场警务站、辖区内各派出所
12.寿县公安局
协助联络员:金警官 15055221156
线下登记地点:(城区)春申广场警务站、大圆盘警务站;(非城区)辖区内各派出所
特此通告。
来源 : 淮南发布
编辑:田李萍
初审:郑锐 二审:王颖 终审:吴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