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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利审查员45名,具体岗位说明和人数详见《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2025年度专利审查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信息表资质能力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应聘者应具备理工类研究生学历,取得工学、理学或工程类等硕士或博士学位。拥有专利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体见职位要求。
5.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6.英语水平良好,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同等英语水平。拥有其他外语语言能力者优先。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法违纪被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登录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公共招聘平台(网址:http://campus.51job.com/zlsxzhaopin)进行报名。仅接受网上报名,其他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网申系统将会通过短信、邮件方式发送测评邀请。报名人员须根据指引在48小时内独立完成在线测评。测评开始后需一次性完成,不得中断。完成在线测评方可视为报名程序全部完成。
(二)资格审查
1.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参加考试通知。面试阶段将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发现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漏、资料上传不全、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以致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和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个人档案不真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及复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以线上方式开展,面试及复试以线下方式开展,线下考试地点为天津。笔试、面试、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未获得考试资格者不发通知。
应聘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或者短信等方式反馈是否参加考试。无法按报名时提供的手机、邮箱取得联系的,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等资料。
1.笔试
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达到5人以上(含5人)方可组织笔试,若低于开考人数,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视情况延长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具体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布。笔试采用半开卷形式进行,考试期间仅可使用纸质词典,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词典、笔记本电脑等任何电子设备,不得使用教科书、复印资料等文献资料。
笔试内容为专业英文文献资料翻译和中文写作,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8: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8:1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匹配度、岗位匹配度、抗压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时,可附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复试
各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顺序,以4: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不足4: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复试1:1:1计算综合成绩,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综合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接到中心体检通知的人员一般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可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人员待遇
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的政策标准确定,按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名称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依据有关规定,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工作人员配偶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或商标代理机构从业,有相关情况的,请慎重报考。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次所招聘专利审查员均为编外聘用人员。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22-84868081
邮 箱:tjhr@cnipa.gov.cn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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