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剑
是保护人民的盾牌
酒后肆意妄为
无故恶意拨打110
严重挤占110资源
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
近日,宁城县公安局五化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醉酒男子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案件。 11月3日至12日期间,五化镇村民弓某在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180余次,且无正当诉求。期间,多次辱骂接警员或故意不说话,并对外宣称自己患有肝癌。 该男子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接警秩序,还浪费了公共资源,情节十分恶劣。 对此,五化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锁定相关证据,最终确定了其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弓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1月10日,敖汉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酒后恶意辱骂指挥中心接警员的案件,成功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接警工作秩序。
“有本事你来抓我!”敖汉旗新惠镇居民鲍某某在饮酒后,无故拨打敖汉旗公安局110报警电话。电话中,接警人员耐心询问报警人状况,但鲍某某答非所问、言辞恶劣,态度嚣张,无故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接警人员多次提醒其注意文明用语,但鲍某某置若罔闻。
11月10日,敖汉旗公安局新惠城区派出所将鲍某某抓获归案。在调查过程中,鲍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鲍某某对自己酒后行为深感懊悔。他表示,自己当时饮酒过量,才做出了如此荒唐的行为,并承诺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敖汉旗公安局依法对鲍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警方提醒:“110”是人民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保持“110”线路通畅无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赤峰公安
编辑:陈香梅
一审:刘 洋
二审:池梓茗
三审:刘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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