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平庄城区增加
电动三、四轮车禁行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各种交通违法乱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决定增设以下路段为禁行路段,该路段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行路段禁止电动三轮车(不包括已登记黄色、蓝色牌照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涉及特殊行业确需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并悬挂正式号牌后方可通行。
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8日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完善全旗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效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结合辖区道路通行实际,本月在天山城区新增一条“禁行路段”,该路段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查布嘎大街与学苑路交叉路口至查布嘎大街与益民路交叉路口
二、具体要求
禁行路段禁止电动三轮车(不包括已上黄牌、蓝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环卫车、货运车22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明起,恢复通行!
来源:元宝山区公安分局、阿旗公安
编辑:王辛龙
一审:刘 洋
二审:池梓茗
三审:薛丽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