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以能动履职筑牢基层治理之基

文摘   2024-12-23 17:59   内蒙古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的最前沿,鄂前旗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752件,结案率91.60%,调解率40.43%


用心用情 如我在诉


原告马某与被告卜某存在亲属关系,2018年,被告因生活用钱向原告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很快还款。但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和利息,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城川法庭接手案件后,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立即组织团队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见面后不免又是一番唇枪舌剑,被告表示自己可以在三年内还清欠款,但一次结清是不可能的。原告则表示自己因为亲戚关系才借钱,没想到会拖欠这么多年,现在自己只求本金不求利息竟然还要三年才能还清。双方情绪激动难以调解,承办法官遂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在屋里和屋外进行释法明理,调解矛盾。

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理性分析案情,向原告说明被告的身体状况以及经济状况可能会导致后续执行困难,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一则可能拿不到本金,二则被告年事已高又身有疾病,不会轻易适用强制执行措施,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双方调解后由被告分期付款是最有希望拿回本金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成功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多方联动 合力化解

近日,上海庙法庭法官来到园区法律公共服务工作站,与上海庙司法所、上海庙派出所多方联动,共同调解某建设公司与农牧户之间的一起土地侵权责任赔偿纠纷。

为了加快推进上海庙现代农牧循环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某建设公司与部分农牧民签订《城乡统筹人口转移合同》,针对案涉土地转移事项及补偿问题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建设公司一直使用土地至今,但在此期间,当事双方对该合同规定一直存在争议。今年春季,部分农牧民在案涉争议土地上进行强种,但某建设公司因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土地收益归公司所有,遂部分农牧民要求返还春耕投入。

面对这一难题,承办法官首先对案涉纠纷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核查,对土地抢种投入部分进行核对确认,从法律关系及诉讼风险等角度理性分析后,对当事双方提出了调解建议。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初步的调解意愿,调解协议待某公司法务审核确认后正式签订。


深入基层 实质解纷

被告王某于2014年10月向张某借款20000元,未约定还款期限,但有被告所写的一张欠条予以证实,后因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


昂素法庭受理该案件后,驻村法官立刻联系身处牧区的双方当事人,因案件所涉金额不大,证据明确,法官决定先行调解。经过一番沟通,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对外还有多笔借款,确实无力还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提出用被告饲养的奶牛一头来抵顶原告的债权,但原告因之前与被告还存在其他的诉讼纠纷,对被告的信任感较低,不相信被告会配合调解工作。法官为打消原告的疑虑,在协议中明确所抵顶的奶牛的重量、价款、品种等,并邀请原告一同前往被告家中,经过多次沟通与交流,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该案件以原告当场拉走一头奶牛而顺利结案。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主体作用,努力为辖区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文字 | 苏坤宁

编辑|周治丽

审核|张雪玫 苏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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