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200余万元!利用POS机“养卡”获利的刘某投案自首!

政务   2024-09-23 19:29   江西  

近日

吉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经过缜密侦查、循线追踪

成功侦破一起利用POS机

替人“养卡”的非法经营案

2018年在广东务工的刘某

为应付高昂的生活成本

平日里经常刷信用卡用于日常开销

但由于工资收入一般

导致信用卡多次还款越期

后刘某在与朋友聊天时偶然得知

使用POS机“养卡”

可以延缓信用卡的还款周期


为缓解还款压力

病急乱投医的刘某

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办POS机

在还款日临近之际

刘某先将资金打入欠款信用账户

用于垫付到期的钱款

再通过操作POS机

以套刷虚假消费交易的形式取回垫付款

操作完成后还款日也成功延期

期间刘某只支付了少量的手续费

尝到甜头的刘某

遂申办了多个平台的POS机

供自己“养卡”使用

2021年刘某返回吉安工作

将该“秘笈”向亲戚朋友推广

亲戚刘先生得知此事后

第一时间找到刘某

将自己名下的几张信用卡交给刘某

请求其代为“养卡”

刘某按照之前的步骤

帮刘先生延缓了信用卡的还款周期

随着刘某的“名声”越来越大

来找其“养卡”的人与日俱增

刘某见有利可图

遂按每万元150元的价格收取报酬

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


直到2024年初

刘先生的朋友旷先生

将其名下的三张信用卡交给刘某

请求帮其“养卡”

在帮旷先生垫付到期的钱款后

令刘某没想到的是

旷先生的信用卡之前因逾期还款

被银行降低了信用额度

故卡内信用资金无法用POS机套刷出来

得知此情况后

旷先生答应过一段时间归还欠款

后旷先生的信用卡再次因额度问题

无法完成“养卡”操作

刘某前后共帮其垫付6万余元

当联系旷先生索要欠款时

其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刘某于是前往法院起诉旷先生

但两个月后

刘某等来的不是法院的判决书

而是吉安县警方的电话

直到这时

刘某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

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

遂于9月11日

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讯问

刘某对其使用POS机

为他人套刷信用卡获利的

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

2021年至2024年

刘某先后申办了十余台POS机

为十余人名下的近百张银行卡

进行“养卡”操作

涉及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刘某共赚取佣金8万余元

其中大多用于日常开销

目前

犯罪嫌疑人刘某

因涉嫌非法经营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叫“养卡”?



养卡是指“养卡公司”先用自己的现金替持卡人将欠款还上,让信用卡显示正常还款,随后再通过刷POS机等虚假消费的方式把卡上相应额度的现金“套”出来的行为。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ND

素材来源:经侦大队
编辑:陈扬波
校稿:黄霞
审核:刘玮
监制:袁洪生

吉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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