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等3家医疗机构药房为“规范药房”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标准》(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的通知》(皖药监流通秘〔2024〕11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市监药化使〔2024〕2号)文件要求,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检查验收,授予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等3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称号,特此通知。
附:授予“规范药房”称号的医疗机构名单。
一、县 级:
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
二、民营医院:
滁州名儒医院
滁州述南神经内科医院
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通报表扬!涉及南谯!
转载请注明来源“南谯融媒”
来源 |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
获取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
主办 | 南谯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 周晨
初审 | 王丽
审签 | 郑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