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3号报名阶段补充公告)
按照2024年三沙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部署安排,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招聘报名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在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处备注清楚“在编人员(如现任职务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需注明是否已满服务年限)”或“非在编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所取得的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也可报考。
(三)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岗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用以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只能以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六)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可以报考,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有二维码标识且在有效期内)。2025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三沙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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