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职场   2024-12-31 19:32   内蒙古  

为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持续营造辖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宁城县公安局警支大队
“净网2024”行动为主旨
重拳出击开展打击整治涉网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网络生态秩序。

近日

宁城县公安局警支大队

依法查处一起

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警支大队民警工作发现

网民刘某

通过购买网络账号

多次发布淫秽视频

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

犯罪嫌疑人刘某

自2023年以来

通过购买网络账号

多次发布淫秽视频传播

经讯问,

刘某对利用互联网

通过网络账号传播淫秽视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

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自:宁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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