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包头市昆河东路与团结大街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事发时,红灯已经亮了,但郝某某驾驶着白色小型客车径直冲过了路口,“砰”的一声,撞上了正骑着自行车由东向西通过路口的刘大爷。刘大爷被撞飞倒地,而郝某某的车并没有停下来,冲顶着刘大爷继续前行,又与对向正在左转弯的两辆汽车发生了剧烈碰撞。这两辆车的驾驶员弓某和崔某被突如其来的撞击弄得措手不及,车辆严重受损。这起事故造成了刘大爷和崔某车上的乘客张某轻微受伤,四辆车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郝某某驾驶汽车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