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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县桥头镇委员会
文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为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烧荒、烧地边地堰、焚烧农作物秸杆等废弃物料。
二、文明祭祀,不准在山上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
三、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
四、严禁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丢弃火柴梗。
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家长要加强对学生、青少年儿童的教育,严禁上山玩火、搞野炊。不准智障、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上山烧荒。
七、严禁乱砍滥伐、盗伐公益林。
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巡查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积极参与到护林防火工作中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一切野外用火和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939-5721280
特此通告。
中共文县桥头镇委员会
文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监 制:张海斌 校 审:殷 星
责 编:马治国 编 辑:王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