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关于冬季安全用电用煤防止火灾的告知书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便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桥头镇人民政府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村委会的管理,积极响应镇、村两级宣传引导,认真学习农村用电、用火、用煤、用气安全常识,杜绝侥幸心理,最大限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家庭用电安全:
一、严禁私拉乱接电器线路,不准用铁丝、钢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二、使用电热毯、电炉子、电暖等取暖时要做好防止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人在开电源,人走断电源。
三、购买取暖设备时不图便宜要把好质量关,不使用伪劣家电,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
四、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器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
五、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六、不能让儿童接触和摆玩电器。
家庭用火用煤安全:
文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监 制:张海斌 校 审:殷 星
责 编:马治国 编 辑:王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