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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我省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冀民规〔2021〕2号,以下简称《评定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抽检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达标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冀民〔2024〕7号)要求,依据《评定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省、市(含定州、辛集市)分别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审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演示、询问测试等方式,对599家参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评估,初步确定568家拟授予等级的养老机构(其中,五级4家、四级18家、三级56家、二级242家,一级248家)。现将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邮或电话向河北省民政厅反映。
电话:0311-88615564、88615563
邮箱: mztlnrfwc@163.com
三级养老机构:新河县颐养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