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即墨区委批准,即墨区纪委监委对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黄祖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祖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观念,纪法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违纪违法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发放奖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黄祖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即墨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即墨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祖超开除党籍处分;由即墨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