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保山医疗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

2024-12-02 17:00   云南  

2024年保山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保山市中心血站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隶属于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固定资产2600余万元,是全市唯一合法专业的采供血机构。主要职责是面向保山市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开展血液采集、检测、成分制备、储存、供应和质量控制,指导医疗用血业务等工作。血站位于隆阳区九龙路568号,占地面积8.5亩,业务大楼建筑面积7346.3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949.93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5396.38平方米),附属用房579.8平方米,有在职职工67人,设有业务管理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成分科、献血服务一科、献血服务二科、供血科、办公室、财务科共9个科室。设有核酸实验室、酶免实验室、血型参比实验室、质管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配备核酸提取仪及PCR分析仪、全自动酶标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分析仪、血型判读仪、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八通道加样仪、大容量低温离心机、高标准血液冷藏系统、采血车3辆、送血车4辆。多年来,保山市中心血站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科学发展为动力,秉承“科学严谨,优质服务,持续提高”的质量方针,历代血站人勠力同心,砥砺奋进,以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多元化的宣传举措,完善的招募机制,舒适的献血环境,精湛的采血技术,优质的采供血服务,严谨的检验流程,科学的质量体系,规范的管理,为保山市临床用血安全、有效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为加强血站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结合血站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料审核、面试、试用期综合评价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保山市中心血站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2人,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以下岗位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它条件

1

驾驶员岗

1

55周岁及以下

中专及以上

不限

需具备A1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2

库房管理岗

1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

具备初级会计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以岗位表设置的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29日在保山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1211-12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保山市中心血站(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568号)业务楼四楼办公室,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自行到血站报名。

4.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保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经历、学术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承担课题等情况)、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相关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血站对应聘对象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面试和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驾驶员岗采用实际技能操作方式,库房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六)确定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按照血站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执行血站编外聘用人员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不低于3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在岗满一年后每年可增加工龄工资25元/月。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聘用人员一律服从岗位安排,不服从者不予录用。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体检通过后需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考核通过予以聘用。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保山市中心血站办公室:于老师0875-2130299

监督电话:0875-2190026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心血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保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保山市中心血站

20241129


2024年保山市昌宁县中医医院第3次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昌宁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失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日为招聘公告公布的最后一天报名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昌宁中医”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昌宁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综合楼三楼)。
(三)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实行招聘全过程审查,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的,取消报名及后续招聘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组采用查阅个人信息及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用。
4.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依照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昌宁县中医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中医医院公示栏及“昌宁中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相关待遇按《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查,报经医院党委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进入体检人员主动放弃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进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自觉守时守信。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5—7120611。
(二)监督投诉电话:0875—7120680。
附件:昌宁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3次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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