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4年二级中医医院
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医骨伤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88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于2024年10月21日—26日、11月11日—16日分两批对漳州市芗城中医院、华安县中医院、南靖县中医院及平和安康中医院、诏安县中医院、东山县中医院等6家二级中医医院开展等级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南靖县中医院、漳州市芗城中医院、东山县中医院、诏安县中医院、平和安康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华安县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持有异议,均可向漳州市卫健委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叶佩娴
联系电话:0596-2032835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市卫健委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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