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除群众就医后顾之忧、抵御疾病风险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诏安医保局收集系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与未参保群众的真实案例,通过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的方式,结合医保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让健康生活更有保障。
诏安县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典型案例(一)
因为有医保 所以有依靠
2024年2月,江先生因脑出血在漳州市医院住院20余天,经住院治疗后,江先生花费医疗费用达到20.7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报销了9.2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了4.78万元,共报销医保基金14.03万元。
“还好每年都有缴城乡居民医保,当时缴的时候我还抱怨,这医保费用年年涨。但这次住院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宁可保而不用,不能病而无保!我这病,医保一下给我报销那么多,后续的治疗也能继续报销!”近日,镇村干部在宣传医保征缴工作时,江先生欣慰的说起当时的医保报销情况。
因为有医保,所以有依靠。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含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大病医疗、医疗救助(相关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医保护航-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含生育)
待遇政策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400元、 一级医院 50元。漳州市外住院相应等级加3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依次递减200元直至0元。
2.支付比例:扣除起付标准后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在漳州市内就医的,三级甲等医院基金支付比例55%,其他三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75%,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85%,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90%;在漳州市外就医通过正常转诊程序或因急诊抢救的,三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45%,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75%, 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80%;在漳州市外就医未经转诊程序的, 三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35%,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65%,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70%。
3.支付限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大病保险按相关规定进行分段支付。
4.在我市医院住院分娩的,根据我市按病种相关定价,不设 起付标准。在三级甲等医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80%;在其他三级医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90%;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100%。
5.根据文件规定,对未按规定转诊到市域外就医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诏安医保窗口咨询电话
3350266、3359226
来源:诏安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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