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赋码及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有效防范低速电动车事故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将开展低速电动车赋码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赋码车辆
低速电动车。指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电动三、四轮机动车。
二、赋码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底。
三、赋码地点
低速电动三、四轮机动车请至潼南车管所及辖区各公巡大队、各派出所受理赋码。
四、赋码受理流程
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车辆合格证,车辆实车到场查验,工作人员按要求拍摄、上传车辆照片并录入所有人信息,发放低速车信息码并粘在指定位置。
已赋码低速电动车在3年过渡期内可临时上道路通行,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过渡期内低速电动车“要赋码、有驾证、不载人、不营运”。潼南交巡警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加强查处,请广大低速电动车主尽快就近参与车辆赋码工作。
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请至潼南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号牌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