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看
毕节市2025届“优师计划”
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
三、报名
1.借助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贵州省免费师范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等渠道接收“优师计划”毕业生投递简历、完成报名,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专项招聘。
2.联系“双选”。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均可参加校园现场招聘或与招聘学校联系报名,落实“双选”;招聘学校也可以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符合条件的学生联系,落实“双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附件2)、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
考试应结合岗位实际,采取面试或试教等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具体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考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考试、未完成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招聘对象,并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意向就业协议。
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资格复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公告》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六年。
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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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 赵温社 二审 | 胡家瑾
编辑 | 徐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