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示范文本)》权威发布!
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我们总渴望找到一片能让心灵得以栖息的净土。来辽阔的呼伦贝尔感受一下蓝天白云和广袤草原独特的秋冬魅力吧!新鲜出炉的《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为您领略草原风光的包车之旅保驾护航!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具体约定事项、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违约责任、突发事件处理等九部分内容。
明确了合同具体约定事项包括包车用途、包车时间、包车起讫点、承运车辆和包车人员等,明确了甲方应当在安全的规定站点安排上下客,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和线路等要求,明确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讫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等要求。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环境,切实保障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鼓励全市包车客运企业和旅行社等包车主体规范使用《包车合同》!
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0470—8222983。
美编:刘金旭
主编:何凯
监审:韩永刚 郭悦
监制:康健 陈静文
总监制:张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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