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桑梓的爱心企业家,从开启慈善实践、服务乡里族群的义庄、善堂善会,到促进社会协同发展的慈善会、基金会,古往今来,苏州这座富庶而乐善的千年义乡积淀了“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深厚底蕴。
新时期,这里的慈善事业持续蓬勃发展。
全市共有慈善组织196家,近5年全市慈善募集款物79.58亿元,支出81.65亿元;备案慈善信托22个,金额3.44亿元;142人次获得全国和省级慈善奖表彰,位居全国地级市榜首。
出台慈善法修改后全国地级市层面第一部慈善领域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从组织培育、活动创新、文化推进、保障激励等方面细化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为规范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标志着我市慈善事业进入法治化建设新阶段。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推进苏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苏州慈善工作今后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慈善政策体系更加衔接协调、系统完备。
制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等文件,确保新修改的慈善法和新出台的促进条例有效贯彻实施,引导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遵守慈善法律法规开展慈善活动的良好局面。
积极畅通慈善参与社会救助渠道,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市慈善项目数据库,对接“苏州市困难群众综合帮扶平台”,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统筹协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格局。
开展“慈善实体”“慈善空间”认定工作,引导慈善组织拓展专业化服务功能和服务形式,满足特殊困难群众多层次、个性化慈善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共认定“慈善实体”79个,“慈善空间”862个。全年慈善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达2855万元,惠及特殊困难群体270.9万人次。
打造“苏家善”社区慈善品牌,用苏州人家门口的慈善力量解决群众小急难问题,盘活社区慈善资源,将社区慈善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目前,全市97个乡镇(街道)、2215个村(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引导慈善资金超5亿元。
举办年度市属慈善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慈善组织业务沙龙,通过普法宣讲、专题授课、项目交流、经验分享等指导慈善组织坚持依法行善,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规范运作能力。
持续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和抽查审计工作,完成137家慈善组织年报审核工作,并会同业务主管单位、税务部门和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67家慈善组织财务、资产、业务活动和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大力实施“阳光慈善”工程,通过“慈善中国”“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组织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组织做好基本信息、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活动、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开,保证全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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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民政
编辑|曾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