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市、县联手布局!

时事   2025-01-09 19:02   江苏  

微短剧的“风”吹到苏州

苏州乘风而起

向新而行

今天(1月9日)

省、市、县正式联手共同布局

微短剧赛道

由江苏省电影集团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与昆山市周庄镇合资的

——苏影橙风影业有限公司成立

将充分整合三方资源优势

以微短剧制作为切入口

加快创作和拍摄一系列优秀影视作品

丰富优质文化供给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江苏省电影集团是省属国有文化企业,业务涵盖影视剧制作发行、影视项目投资、版权开发、延伸产业等,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和强大的营销资源。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是苏州市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和全国地级城市台排头兵,2024年苏州广电创制了15部微短剧,3部入选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推荐剧目,占江苏全省三分之一,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苏产微短剧的播出热潮。

昆山周庄拥有长三角最大的室内摄影棚,以及国内最大、最真实的宋代实景基地。

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将为苏州市影视和微短剧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今天

苏州影视(微短剧)产业园

昆山基地、广电基地

同步揭牌

苏州影视(微短剧)产业园基地的揭牌和苏影橙风影业有限公司的成立,是苏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发展机遇,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苏州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全力推动影视企业做大做强、影视产业蓬勃发展,围绕剧本创作、拍摄制作等,推出更多“爆款”剧集,打造更多“出圈”IP,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聚焦微短剧新赛道

苏州精心布局

微短剧是兼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网络文艺形态。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微短剧产业发展,要求苏州在全省先行先试,组建新团队,实行新体制,打造新业态。

苏州市委宣传部联合相关单位和板块进行前期调研,制定实施计划,重点展开包括制定一组扶持政策、组建一批全新团队、成立一个产业联盟、建设一组产业园区等在内的“七个一”工作举措

1月16日起,《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实施,苏州围绕剧本创作、项目投资、取景拍摄、发行播映等十大方面,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

【上下滑动查看文件详情】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培育我市网络微短剧(以下简称:微短剧)经营主体,加快打造微短剧产业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1

鼓励剧本创作

对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且能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给予扶持。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微短剧剧本创作,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且上线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奖励。

2

支持项目投资

对我市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项目,在头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播出并达到良好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鼓励取景拍摄

鼓励在苏州取景拍摄制作微短剧,推进微短剧与古城古镇、山水园林、现代都市、商业消费等深度融合。对苏州元素突出且促进苏州旅游宣传的微短剧,经审核,给予每集1万元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

支持发行播映

支持新引进和新设立微短剧平台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培育微短剧平台企业,对发展较好的列为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对在头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达到一定规模并取得良好发行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

鼓励文化出海

鼓励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微短剧的多语种海外市场,开展内容创作、制作技术、发行播映等方面国际合作,鼓励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达到一定出口规模的微短剧企业,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6

做大做强企业

鼓励网络文学、MCN机构将优质IP转化为微短剧产品,鼓励电商平台探索微短剧多元商业模式,带动版权、MCN、IP衍生、第三方服务商等配套集聚。对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企业规模增速超过20%的,经审核,按照增量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7

促进集聚发展

支持各地规划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吸引微短剧制作、发行、后期、演员经纪、器材租赁、知识产权保护等上下游企业入驻,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我市新建或改建以服务微短剧摄制作为主要业态的园区、基地项目,项目实际投资额超500万元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

鼓励技术研发

支持企业在微短剧制作加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软件和技术,提升微短剧的制作质量和效率。对微短剧企业购置研发设备,经审核,按照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9

完善服务平台

支持搭建苏州市微短剧产业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资源,为微短剧企业提供协拍服务、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人才培训、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定期组织行业交流活动,开展微短剧产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技术创新、内容创作等分享交流。

10

强化要素支撑

充分发挥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统筹资金用于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支持用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贷款贴息等金融政策,加大文化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相关政策,加大对微短剧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端人才申报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等人才项目。建立微短剧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企业、平台、高校等多方交流合作机制,探索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微短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1

开展“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主动开展惠企政策兑付,对名单类、资格认定类的项目主动开展“免申即享”,对数据校核类的项目实施“直达快享”,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审议后,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拨付流程,将资金直接发放企业。

12

明确法律责任

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奖励或者补助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或者补助,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13

其他

本政策措施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和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同一事项或项目符合市级财政多个支持政策的,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

苏州“一园多区”产业布局也落下重要一子,苏州影视(微短剧)产业园广电基地、昆山基地的揭牌,加快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苏州影视及微短剧产业发展的强大声势……一个个影视产业载体崛起。

▪️苏州影视(微短剧)产业园广电基地,即苏州数智影视文化产业园由原木渎影视城转型升级而来,现为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以影音演艺现场、数字科技赋能、特色配套服务、优美自然环境为特色,着力打造江南文化会客厅,数字应用试验田,文化产业新高地。

▪️苏州影视(微短剧)产业园昆山基地,即昆山数字文化影视产业园以昆山数字梦工厂项目为核心,拥有长三角地区最大的室内摄影棚。知名综艺《这就是街舞》、电视剧《清明上河图密码》、电影《东极岛》《群星闪耀时》等在这里摄制。

▪️苏州高铁新城数字影棚位于苏州影视产业园南侧,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单体规模最大、流程最完善的一流光学捕捉虚拟拍摄棚,将于2025年一季度投入使用。

▪️苏州太湖影视基地以影视行业全产业链基础设施为支撑,整合环太湖酒店、民宿资源,着力为影视创作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5166影视产业园位于姑苏区劳动路,是一个十余年的老产业园,坚持以影视为特色,2023年底完成收购无线电原件七厂进行提档升级。

▪️黎里纪录片产业基地位于吴江黎里古镇的核心保护区,深耕纪录片提案环节,并以此为着力点打造“新鲜提案黎里真实影像大会”,构筑纪录片领域重要交流平台。

目前苏州已拥有

影棚片场、外拍实景

后期制作、剧组酒店等创作生产条件

正全力打造

“影视基地+数字传媒+科技文旅”的

产业形态

大力推动苏州影视产业

特别是微短剧领域的
集聚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
苏州诚邀
全国上下游相关企业、相关人才
关注苏州、入驻苏州
一起打造更多精品微短剧
推动江南文化实现创造性成果转化
提升苏州在国内外的
知名度和美誉度

记者|许 言、蒯 军 

编辑|曾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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