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 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旅行   2024-11-22 20:55   江苏  


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 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宿迁分院(以下简称: 宿迁分院)现因工作需要,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一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2024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表》,可到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jssqzp.com)网站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下载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相关专业,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2024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三、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公司和宿迁分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

2.报名、初筛。由市人力资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情况,进行初筛,并将名单汇总后报送宿迁分院。

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将资料压缩上传至邮箱15358319288@163.com,压缩包按“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资料包括:

①按要求填写的《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时间:11月26日。地点:宿迁分院1201会议室。由宿迁分院对初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11月28日;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1:3比例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如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计算考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考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

5.考察体检。由宿迁分院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向公安部门查询有无犯罪记录,并签订回避关系相关承诺书。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宿迁分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请示审批。经宿迁分院提交拟录用人员建议方案(包括相关考察、体检等材料)报省院党委研究。

7.公示录用。经省院党委同意对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公司或省特检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宿迁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下列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③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派遣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2.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招聘咨询:0527-88205830

报名咨询:18651195759、15358319288

招聘监督:0527-88205812

附件:1.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2024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表

2.报名表

附件2:报名表.docx

点击此处“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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