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检验仪器和试剂,治疗装备和器械,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装备,保健康复装备,植介入及口腔医疗器械,智慧医疗、辅助诊断、移动医疗和其他类医疗器械。
《实施方案》明确,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由1家本省医疗机构和1家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联合牵头,N家医疗机构、院校、研究单位、配套企业、行业协会、行业学会等共同组成“1+1+N”联合体共同申报。其中,要求牵头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且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单位之一,生产企业为本省注册企业,有固定的生产和研发场所、专职研发团队、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等。
据了解,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周期不超过3年,将鼓励开展“医疗互联网”“医疗大数据”“医疗人工智能”“医防融合管理”等新型医疗服务技术和诊疗模式探索,拓展创新医疗器械应用场景。
《实施方案》明确,对获批联合试点单位,将优先支持建设省级医企业联合实验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荐国家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等。此外,加强对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试点器械、重点器械创新研发与应用效果突出的企业、参与应用试点的医疗机构的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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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 宇
责编:郑海燕
审核:谢艳茹
终审:孙昌标
来源:川观新闻、四川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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