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医保的二次报销)。
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工会服务的有力抓手,为职工提供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
享受对象
恩施州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各类企业中的在职职工以及已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参加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职工参加)。
保障项目及保障标准
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一年期):
2.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一年期):
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一年期):
4.在职职工(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互助保障(一年期):
互助期限
互助期限为一年。随参随保,期满后续保,各单位可选取项目自由组合实施。
办理方式
各地职工服务中心照常接受线下申请补助:
作为全省第一批七个省级统筹的试点之一,今年以来,恩施州总工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履行工会职责,将职工互助保障作为工会品牌服务项目全力推进。
1
9月27日,恩施州总工会召开全州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就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作政策解读和业务操作流程培训。
2
10月21日,2024年州政府与州总工会联席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全面推进我州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3
10月21日,恩施州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市工会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与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加快工作对接,做到应保尽保、能保尽保。
4
10月24日,恩施州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政策宣传到位,要把责任压实到位,要把试点推进到位,要把靠前服务做到位,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主动参保、放心参保。
5
11月14日,恩施州总工会召开州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就职工互助保障政策和开展情况进行解读和介绍。会议要求,各基层工会要深化认识,广泛宣传,把好事办好;在恩中省直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组织职工参保。
截至11月15日,全州187个单位7973人完成参保,参保金额150.33万元;已完成信息注册1053家。
下一步,恩施州总工会将继续强化措施,把“职工互助保障”作为工会工作的服务品牌持续推进。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宣传覆盖面等方式,吸引更多职工参与到互助保障活动中来。同时,积极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保障服务,真正实现宣传、服务、保障“三覆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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