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决定,她任三明市委书记

时事   2024-11-26 16:56   福建  

日前,福建省委决定,李春同志任三明市委书记。


李春(资料图)


李春,女,回族,1969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她曾任福建建材工业学校财会专业教师,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计财处会计主管、计财处财务科长、计财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


2007年7月任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处、资金管理处)副处长;


2012年11月任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内部监控处处长;


2013年6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5年6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8月任福州市政府副市长;


2021年7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


2021年8月起任三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 编辑:胡婧  ※ 审核:郑舒平  陈祥旺 

※ 校对:张铭革

※ 来源:观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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