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普|​警示在校大学生远离电信诈骗

教育   2024-09-18 17:03   江苏  


警示在校大学生远离电信诈骗 | 校园反诈


近年来,电信诈骗方式多样,手段层出不穷,从冒充政府机构到虚假兼职,再到网络借贷等,不法分子无所不用其极。电信诈骗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还扰乱了社会秩序,甚至造成受害人心理创伤。

案例回顾

01

案例一

2024年1月13日,四川省某学院学生,被同学邀约,通过“快手”APP招募,下载“飞机”软件从事“手机口”业务,经“上家”教授用两部手机架设简易手机组网设备,帮助境外诈骗份子拨打电话。现两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惩罚。

02

案例二

四川省某学校在校学生被网上兼职以500元/小时的高薪报酬诱惑,先后将其亲属以及同学的手机卡借用,为境外诈骗窝点拨打诈骗电话提供支撑。期间,这位同学还邀约了其他四名同学用手机卡架设“GOIP设备”并拨打诈骗电话,获利749.5元。虽然,这五人均属未成年而未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该地教育局已约谈学校,并给予五人留校察看处分。

这两个案例揭示了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的主要渠道和方式,包括通过社交媒体和网络招聘平台接触到所谓的“高薪兼职”,高额报酬成为诱惑,吸引学生参与非法活动;利用手机组网设备和GOIP设备等科技手段协助诈骗活动;以及轻信同学和朋友的邀约,缺乏判断力和警惕性,轻易参与犯罪。

相关法规

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不仅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0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2、《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03、《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注意事项

为了帮助大学生远离电信诈骗,以下几点需牢记:

01、警惕高薪兼职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高薪兼职或工作机会,尤其是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或通讯设备的。

02、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号码、身份证等信息,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03、核实信息真实性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社交媒体信息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随意点击链接或下载软件。

04、关注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防诈骗教育活动,增强防范意识。

05、及时举报可疑行为发现可疑情况或被骗时,应立即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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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教育发布

编辑 | 付雨璇

审核 | 仲星宇 卞海云 罗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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