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我们的证件以及‘电子检查证’,请您查看并配合工作。”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刘延庆、张昌辉到天津市港塘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与以往不同,在检查前,执法人员除了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外,还出示了“电子检查证”。
“按照规定,开展行政检查要提前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生成执法任务,并依托平台系统与执法终端设备开具‘电子检查证’。”刘延庆表示,在现场检查时需向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电子检查证“双证”,未出示“双证”的,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去年10月,《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办法》正式实施,在滨海新区全域推行“电子检查证”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在检查中,被检查单位通过扫描“电子检查证”上的二维码,可以了解“电子检查证”的发证机关、检查事项与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
滨海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室主任邱凯说:“这一措施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单位对内约束公权力、规范执法行为,对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与广大经营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这是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执法监督平台)精准对接外部监督的有益探索。
2015年11月,执法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从那时起,滨海新区聚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对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建设运行执法监督平台为载体,全力打造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精准规范高效”行政执法品牌。
在此基础上,滨海新区先后制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细则》《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滨海新区行政检查办法》等文件,确保相关单位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与执法监督有据可依,实现全区行政执法效能与规范化水平的场景展现、实时管理、统计分析、评估考核。
“经过多次完善升级,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信息化向数字化、智慧化的转变与提升。”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云凤柏介绍说,执法监督平台系统架构按照“互联网+”思路,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大数据与算力支撑,运用地理信息系统、云计算等技术,对接各相关政务平台系统,建成一套集在线指挥、在线执法、在线监督考核于一体,事前、事中、事后“审管联动”的高效执法协调监督信息化系统。
目前,执法监督平台已经成为集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等业务功能于一体的平台系统,为全区55个行政执法单位、95个执法主体及2900多名执法人员提供全面系统支持。执法单位可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将执法信息实时传输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全程记录、在线监督。同时,滨海新区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设定为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无法作出处罚决定,并纳入监督考核,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滨海新区推行执法依据、执法事由、权责清单编码化,执法人员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实时调查取证与开具执法文书,按照编码检索生成案由,自动关联执法依据、处罚种类与幅度,在线以填空方式完成执法文书制作。
不仅如此,滨海新区还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建成“两库一单”(执法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检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任务生成、自动比对撮合、部门联合检查”功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与此同时,滨海新区针对执法信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完成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执法事项清单“三单”融合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天津本地执法事项的编制工作,涉及法律法规依据共1827部、编制执法事项共10类19377条。
“上述一系列的措施是要将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执法活动有理有据有框。”云凤柏介绍说,2022年以来滨海新区行政执法工作指标大幅提升,主动履职率、执法参与率达100%,执法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案卷质量评查平均分从2022年的82分提升到现在的95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与行政诉讼败诉率以每年50%的幅度下降。
点评
□ 云凤柏(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
我们以建设运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载体,以“制度+科技”为基本路径,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信息化建设。
回顾平台建设运行和推动行政执法上水平的历程,我们的主要经验有两条:一是标定建设理念和工作目标,就是“两个精准”,即精准执法与精准监督考核,精准执法产生的真实数据信息为精准监督考核提供事实依据,而精准监督考核又为精准执法把握方向和明确标准,二者相辅相成,“两个精准”有效促进了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二是坚持走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信息化建设之路,这也是实现“两个精准”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经过近几年的持续用力,平台实现了全流程标准化在线执法,完善了执法事项目录,多方平台系统互联互通。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范瑞恒
视频|李唯祎 李宗奇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