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护栏?!多人被查!

文摘   2024-11-12 14:30   安徽  

交通设施是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

重要设施

一旦被破坏

会对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

造成威胁


近日

霍邱交警在巡逻中

发现某路段隔离护栏

被人为移动破坏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调查
事发当天
两名男子与两名女子
用猛烈推拉的方式
强行将护栏拆除一块
形成一个大缺口
然后将拆掉的护栏
放置到附近的巷道内


民警通过调查走访
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

经查
当事人在该路段两侧
有经营门店
认为此路段加装护栏后
顾客需要绕行较远
才能到达店内
影响了门店生意
于是动手将
原本封闭的护栏打开缺口

目前
民警依法对四名违法行为人
进行了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
已将损坏的护栏恢复原状
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得到及时消除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破坏交通设施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城市形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爱护隔离护栏、警示桩、信号灯等公共设施,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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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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