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萧县公安交警联合县剧团走进龙城镇城南社区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群众日常出行实际,详细讲解了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电动三四轮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同时,宣传民警紧紧围绕“一盔一带”主题内容,通过以案说法为大家剖析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大家通过交叉路口时,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安全原则,骑乘电动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最后,宣传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等方式与大家面对面互动,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超员车、货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等,切实增强大家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一、车辆超员超速驾驶: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会导致操作稳定性下降,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发生侧滑或倾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安全提醒:农村道路情况复杂,如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速行驶,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为保证行驶安全,请按规定载人,不要超载搭乘。
二、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率高,且不戴头盔现象突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不少村民的主要交通工具,部分群众认为路途近没有必要戴头盔,侥幸心理突出。
安全提醒: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自我安全防护性能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损伤概率较大、后果较严重。安全头盔能有效保护头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不论孩子愿不愿意,都要给孩子戴上安全头盔。
三、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是很危险的行为。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刹车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
安全提醒:所有驾乘人员要筑牢安全意识,自觉系好安全带。上车第一件事,先系好安全带!
四、路口抢道不减速:一部分农村道路与国道、省道相连接,国道、省道上行驶的车辆类型复杂,且车速快,部分群众行驶至路口时往往不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安全提醒: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一定要减速观察,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选择无来车的时机驶进大路。同时也请广大驾驶人在与村路相交叉的路段上通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驾驶。
五、车辆非法改装、超载:车辆改装、客货混载,车辆超载,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车辆转向和刹车性能下降,使车辆出现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安全提醒: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车辆安全性能差。请勿心存侥幸,不要为图一时方便,违规搭乘货车、农用车等,出行请使用正规交通工具。
六、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电动自行车常用于短途代步,比如接送小孩上放学、上班买菜等,大多数群众认为加装遮阳棚防晒又防雨、成本低且便捷。
安全提醒:加装遮阳棚遮挡视线隐患多,遮阳棚较大较宽,增加风阻,驾驶员视线易受到影响,扩大了视觉盲区范围。车身容易发生摆动导致侧翻,引发交通事故,已安装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应该立即拆除遮阳棚。
七、酒驾醉驾现象突出:饮酒会导致人的观察能力、操控能力大幅度下降,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相对较大。值得一提的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危害性同样非常大,农村地区由于道路设施不完备,经常出现酒后驾车驶入路旁水沟等情况,造成较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