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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关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社会事业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工委:
根据省科协等五部门《关于举办第39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闽科协普〔2023〕42号)精神,为做好本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3月15日-17日。
(二)报到时间:3月15日(星期五)14:00后。各项目布展应于当天17:30前完成。
(三)报到和展示地点:福州闽江世纪金源会展中心大饭店(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188号)。
代表队组成
各设区市代表队由领队、入围终评活动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组成。领队负责本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各设区市创新大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派,包括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须为设区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派1名领队。
确认参赛
请各设区市组织单位于3月1日前汇总确认代表队名单,并将电子版名单报至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邮箱fjqszx@163.com。入围终评的项目须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
布展要求
(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按学科、分项目进行展示。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KT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违者取消展示及评奖资格。参展物品长、高均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现场演示不得大量用水。
(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作者须根据项目编号,在终评活动现场布展并答辩,展板和布展要求与青少年科技项目相同。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目择优挑选部分项目参加现场展示。展板尺寸规格为90cm(宽)×120cm(高)。实践活动项目作者于3月1日前将参展作品电子展板发送至fjqszx@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实践活动+项目名称。由组委会统一布展。名单见附件3。展示项目作者无需到现场。
活动安排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公开展示、科普互动体验和闭幕式暨颁奖典礼等。各代表队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参加项目问辩和闭幕式须穿着正装。(问辩时不得穿体现校名的校服,不得佩戴校徽)。
费用
组委会承担终评期间参赛学生和嘉宾的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用,以及领队和参赛科技辅导员的餐饮和市内交通费用。其它相关住宿、往返交通费等费用由派出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各设区市组织单位负责审查终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并于3月1日前将材料汇总后邮寄到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一式一份,包括申报书、论文、查新报告、诚信承诺书、研究日志、实验记录等(除申报书、查新报告和诚信承诺书外,其他材料均不得体现学校、姓名和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查新报告和诚信承诺书需单面打印。A类作品需提交实验室许可证明)。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材料一式四份。所有申报表格应为当届竞赛表格,禁止使用往届创新大赛申报表。诚信承诺书须如实、完整填写。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入围终评活动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作者应按指定格式填写基本信息表,并于3月1日前将基本信息表和展板电子稿发至fjqszx@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基本信息表。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安全要求
各代表队领队要切实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加强对代表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工作。各设区市组织单位须为入围终评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
联系人:温林凤、郑振华,电话:0591-83336470(传真),电子邮箱:fjqszx@163.com,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9号省科技馆六楼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活动部(邮编:3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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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www.fj5461.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