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福建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启动

文摘   2024-02-07 21:46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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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第21届福建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拟于2024年7月在泉州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竞赛由省科协主办,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泉州市科协、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关工委承办。省级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4年7月(拟定)

(二)竞赛地点:泉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机器人极限挑战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机器人创新挑战赛,机器人创意比赛,虚拟机器人竞赛。每个项目分别设小学、初中和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福建省内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以参赛队形式参赛。其中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机器人极限挑战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机器人创新挑战赛、机器人创意比赛由2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虚拟机器人竞赛由1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每个选手只允许参加一个赛项,不允许跨组别组队。






名额分配



根据往届各设区市竞赛开展情况,综合考虑本届承办地竞赛场地和住宿条件等因素,分配省赛名额。






相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协应做好宣传工作,组织本地区青少年积极参加青少年机器人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举行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并于6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赛汇总表(见附件3)发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二)虚拟机器人竞赛分两个竞赛主题,每个选手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竞赛主题,各设区市科协应根据本地区两个不同主题的参赛队伍数量按比例上报省赛队伍。

(三)福建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为公益性赛事,不向参赛选手收取竞赛费用。参赛人员(含领队、参赛选手)住宿费和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用餐费由承办单位负责。指导教师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承办单位将负责统一安排参赛人员(含领队、参赛选手)住宿地点,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四)本届竞赛项目规则、报名表、虚拟机器人具体参与办法、网络报名、成绩公示等相关资讯,请登录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站(www.fj5461.org.cn)了解或下载。






评审奖励



(一)参赛选手奖。根据省级竞赛规则,每个项目按照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历段进行比赛,各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教练员奖。评选5个优秀组织单位和10名先进工作者,各设区市分别推荐1个组织单位和2名工作者参与评选。

(三)评审定奖。省级竞赛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成    电 话:0591-83313612

邮  箱:fjqs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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