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提示

民生   2025-02-04 12:47   辽宁  


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中心:

随着假期结束,我们即将迎来新一年的工作征程。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皇姑区定于每年腊月二十三至翌年的正月十五期间,城区全域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及单位(或企业),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初八起为工作日,且属于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环保的工作环境,区民政局特进行工作提示,并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守规定,以身作则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中心,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家人、朋友共同遵守禁放规定,做城市文明的践行者。 

二、安全至上,警钟长鸣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威胁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防线,确保工作和生活的平安有序。

三、环保同行,守护家园

烟花爆竹的燃放不仅会产生噪音污染,还会释放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在倡导绿色发展的今天,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环保理念,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为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贡献一份力量。

四、互相监督,共同维护

禁放烟花爆竹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在遵守规定的同时,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禁放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安全与环保关乎你我,让我们携手共进,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新的一年,让我们在安全、环保的工作环境中,携手并肩,共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皇姑区民政局

2025年2月3日



来源:皇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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