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泉州交警发布文章《因这两类行为交通肇事构成犯罪!本月6人被终生禁驾!【五大曝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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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有一起司机醉驾发生车祸,致一行人苏某不幸身亡的案例,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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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
考驾照并不容易
有的人拥有时
却不去好好珍惜
结果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意味着
这辈子不能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永远都不能开车了!
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强化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公布
被列入终生禁驾名单!
请各位司机引以为戒!
姓名 | 出生年月 | 准驾车型 | 终生禁驾 | |
逃逸 | 涉酒 | |||
蒋** | 1974.11 | C1E | √ | |
龚* | 1986.08 | C1E | √ | |
蔡** | 1992.01 | C1 | √ | |
林* | 1978.06 | C1E | √ | |
刘* | 1979.11 | C1 | √ | √ |
王* | 1993.02 | C1 | √ |
以上被曝光的6名驾驶人名单中,其中4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名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24年05月17日04时59分许,龚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县道328线41公里500米南安市官桥镇泗溪村路段时,碰撞到前方在路肩扫地的行人苏某,造成苏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认定,龚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龚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龚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终生禁驾
意味着驾驶人
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失去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被终生禁驾者
将被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
交警提醒
终生禁驾不能解除
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
切莫
以身试法 害人害己
来源 | 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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