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部分路段实行“潮汐式”停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楚蜀大道全段、咸来高速小模互通出口至麻柳坝转盘路段、富泰路、五爪沟路、富泰桥至富泰花园小区路段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抓拍机动车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临时停车限时90秒。
二、对前胜路(十字街路口至观音桥路口)实行机动车“潮汐式”停车,临时停车时段为每日17:30至次日8:00,其他时段禁止停车。机动车应按照“入位、同向、有序”的原则规范停放;严禁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占用潮汐车位停车。
三、本通告于2025年1月10日零时起施行。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3日
重磅消息,航拍咸丰视频号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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