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忠堡镇关庙坪安置区已竣工验收,具备交付条件,为平稳有序做好关庙坪安置区棚改居民已分配房屋交付使用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交房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交房地点:咸丰县忠堡镇关庙坪安置区物业用房办公室。
三、交房时应提交相关资料
1.应拆建构筑物拆除确认单。有应拆建构筑物的,应自行或申请政府聘请的专门房屋拆除机构对应拆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并由忠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出具《应拆建构筑物拆除确认单》。
2.缴纳大修基金凭证。安置户根据此次需要领取安置房钥匙的实际数量,持《安置房屋分配确认书》,按75元/m²标准缴纳房屋大修基金,取得大修基金缴费凭证。
3.身份证明材料
(1)安置户户主本人参加的:①身份证原件;②《房屋分配确认单》。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①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书面委托书原件(附件一);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人手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可看清楚委托书内容);④《房屋分配确认单》。
(3)房产继承人参加的:①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死亡证明;②能够证明享有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③《房屋分配确认单》。
(4)监护人参加的:①经村(社区)核实确认的监护证明文件(附件二);②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房屋分配确认单》。
4.以上资料提交齐全后,即可领取对应房屋钥匙。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安置户持以上资料到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办公室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要求,在报装水电之前按照物业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后方可进场装修。
五、相关要求
参加交房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则全权承担相关责任。交房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交房流程领取房屋钥匙。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监护证明书
忠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来源:魅力忠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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