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大足交巡警将持续曝光近期辖区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1月7日8时许,龙某驾驶小车沿着国道246线从中敖镇往大足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麻杨村附近时,因下雨路面湿滑,加之车速过快,导致车轮打滑失控,龙某猛踩刹车,并向左猛打方向,导致车辆侧滑,车身旋转180°后,撞向左侧石墩。
龙某驾驶车辆操作不当且超速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龙某负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示:雨天路面湿滑、能见度低、视距不良,驾驶员一定要谨慎驾驶,注意控制车速、轻打方向,缓踩刹车,同时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1月19日15时08分许,梁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着龙岗下道口三环南路往中敖镇方向行驶,行驶至三环南路红绿灯左转弯时,未提前减速,加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失控撞上马路旁路灯。所幸梁某与乘客都系好了安全带,只是受了点轻伤。
梁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梁某负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示:冬季雨雾天气增多,请务必牢记“降速、控距、亮尾”,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1月18日13时21分许,周某驾驶小车沿金山镇金协路行驶至金协路尖嘴坡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突遇前方急弯,未提前减速,导致车辆横停在公路边的排水沟上,右前轮卡在排水沟中间,右后轮几乎脱落。
周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周某承担全责,并对其处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示:驾驶员超速驾驶时,车辆的制动距离会延长,驾驶员的判断力下降,导致无法及时、正确应对突发情况,从而导致事故发生。1月18日13时7分许,杨某驾驶无牌电动车行驶至跃进路与拾万收费站下道口处的T行路口时,与右方准备左转弯由蒋某驾驶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车头几乎报废,小车车头受损严重。杨某因按照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受到了有效保护,只是全身多处软组织受损。
蒋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蒋某承担全责,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示: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伤害程度最大限度减少或者避免。无论驾驶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文明交通,携手共创。每一个交通规则的制定,都源于对无数事故教训的深刻总结。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珍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来源:平安大足
主办单位:大足区融媒体中心
主任:刘广辉︱副书记:龚果
责任编辑:王利强 陈小娇 唐欢
编辑:赵曦
大足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