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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缴存人家庭
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助力市民安居宜居
近日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
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
缴存开户手续的通知》
优化、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等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的提取业务共涉及以下四项:
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住房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生育多孩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高提取金额提高至24000元;
根据2023年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单身的缴存人,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为1300元;已婚的缴存人,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为1600元。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
允许缴存人及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一年内,就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贷款业务则涉及以下三项:
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试点,即一次性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和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9月26日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
缴存开户手续的通知》
取消单位缴存开户业务要求提供的单位依法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和工资表。
取消“销户提取后两年内再次设立个人账户需将销户提取金额退回”的限制。
目前
该政策已正式实施
贷款职工只需要进一个大厅
在一个窗口
即可一次性办完
公积金贷款所有相关业务
编辑:管 婕
审核:周 犇
来源:宿迁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