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录590人!|关于国家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乐活   2022-08-0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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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此次招录信息发布以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工作;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来宾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

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招录消防员59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203名、退役士兵194名、社会青年193名)。其中: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共28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00名、退役士兵90名、社会青年90名)、云南森林消防总队驻广西森林消防队伍共31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03名、退役士兵104名、社会青年103名)。均为男性。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注册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01

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可在2022年7月29日23时后、8月29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02

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各市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4日前申报,8月25日0时起不再受理。

03

现场复核


考生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四、考核选拔程序和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自治区招录办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和“广西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心理测试(9月5日至9月9日)。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9月5日至9月9日)。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三)面试(9月5日至9月9日)。

(四)体格检查(9月19日至9月21日)。

(五)政治考核(9月1日至9月25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具体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定)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和“广西消防”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4)、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或近5年内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或在科技、医护、体育、文艺、工程技术、传媒设计、电子信息、中文等领域取得相关资质、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表现情况通报至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并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招录程序、时间、地点等安排调整变化的,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经考试录用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招录工作,各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市招录具体工作。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举报电子邮箱:960598856@qq.com

 受理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来宾市招录办招录全程使用唯一指定固定电话):0772-4261658

 受理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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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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