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剩余可调剂房源申购方案的通知》(象政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分期对符合申购条件的购房者出售剩余可调剂房源,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售范围
1.象州县城北片一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4号楼,位于象州县莲城路145号(县检察院西侧约100米处);
2.象州县城北片二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号楼,位于象州县莲城路143号(县检察院西南面约100米处);
3.象州县教育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楼,位于象州县吉象路83号;
4、象州县象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4号楼(象江路小红帽幼儿园斜对面);
5、象州县朝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2号楼,位于朝阳路82-1号(朝阳府邸旁)
二、出售对象
符合《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剩余可调剂房源申购方案的通知》(象政办函〔2024〕2号)申购条件的购房者可购买。
繁华生活配套 醇熟商业圈
项目周边有医院,学校,超市,涵盖休闲、娱乐、美食、购物等缤纷业态,生活便捷,为业主全力打造10分钟便民生活圈,兼顾全家生活享受。
品质现房 实景亲眼可鉴
实景现房,所见即所得,美好大境看得见,未来居住生活,真实可见。
户型鉴赏
舒适三房设计,动静分离
餐/客一体化,拓宽生活尺度,宾主尽欢
4.5米大开间双厅,拥揽园林盛景
餐厅、客厅一体化开阔设计,
居家/待客更从容
明卫浴设计,干湿分离,
悦享无忧生活
销售热线:VIP 0772/6018666
售楼部地址:象州县朝阳路82号
(朝阳府邸售楼部旁)
工作时间:9:00—18:00
商务合作微信号/小编微信号:xzxjxx1013278186、xzxm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