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0月2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获得“支付已完成”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依据津发改价管〔2024〕1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5元。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2.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重复款项由系统统一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由系统统一退费。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原因不予退费。
河北
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山西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23号),在我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4科每人次180元,3科每人次135元,2科每人次100元。 注意: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内蒙古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190元/人,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缴纳。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未确认和未通过或者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辽宁
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我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报考费缴纳时间为10月9日至12日,10月15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得补缴。
吉林
按照我省有关部门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缴费标准均为每生200元。
江苏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对已报名交费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费。
浙江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
安徽
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福建
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实行网上缴纳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请选择福建省内相关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江西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凡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8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视为有效网报信息。
山东
河南
考生应通过“研招网”报名平台实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112元/人。网上未支付成功的报名无效。
湖北
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和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等规定,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为160元。
湖南
1.预报名和网上报名期间均可以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缴费时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报名考试费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规定为每生200元。
2.考生按照网报要求填报好本人所有信息并确认有效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网上缴费界面。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支付完成,请务必及时核实是否支付成功。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的考生,网上确认系统无法调取网报数据,报考点将拒绝考生确认。
4.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④错过网上确认。
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广东
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
广西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海南
重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支付报名考试费,未成功交费者报名无效。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200元(推免生每人150元)收取。
四川
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相关规定,在四川省内所设报考点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80元/人。
贵州
考生完成报名后,须按规定及时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每生180元。
云南
云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各报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pdf
西藏
藏发改价格〔2021〕390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考试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报名成功且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不论是否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我区2025年起不再收取文具费,考生需自行携带考试文具,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陕西
选择陕西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规定,标准为150元/人。
甘肃
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推荐免试资格考生免收初试报名费。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按报考点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详见各报考点公告),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缴费。
青海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收费160元/人次。考生网上报名时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
新疆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件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者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预计于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宁夏
黑龙江
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直达链接:
https://www.lzk.hl.cn/ykpd/kyxx/202410/t20241008_19221.htm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