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公务员牢记领袖嘱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表彰奖励大会,授予马兰红等5名同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党工委等5个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为周雯等10名同志记一等功,为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等10家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其中,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木钵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杜静遥荣记一等功。
环县法院木钵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杜静遥
杜静遥,男,汉族,生于1988年1月,甘肃省环县人,中共党员,西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2012年9月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分配至环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环县人民法院木钵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他扎根基层一干就是12年,在两千一百多个案件和四千两百多个日日夜夜中,他以身作则,用脚步丈量责任,用实干诠释担当,用赤诚之心守护乡间的公平正义,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平凡的岗位绽放自己的光芒,用踏实苦干诠释基层法官的担当,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其扎根基层一线办案、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事迹先后被新华社、央广网、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网等权威媒体采访报道。参加工作以来,杜静遥获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第三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全市“第一届马锡五式好法官”、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
来源:甘肃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