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环县城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各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辅道、背街小巷等路段和区域。
三、整治重点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闯红灯、通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翻越交通隔离护栏、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
2、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车乘多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安装遮阳伞(篷)、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城所有路段禁止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路面上停放,车头朝外停放到路沿石以上。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通行的车辆处罚并拖移。倡导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中环大道辅道内行驶,其他路段靠右行驶。
3、禁止机动车逆向、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及占用公交车位、转向车道、消防通道、非机动车道停放。辅道全段全天候禁止停放(作废2021年第1号《关于调整非机动车道夜间车辆停放时间的公告》)。严查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载、超速、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严管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擅自占道施工等行为。
四、整治措施
整治行动期间,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纠违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对重点违法行为将在媒体上适时警示曝光;对涉及单位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