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退休金终于有保障了!非常感谢你们!”我州参保职工何某某因解决了单位少缴社保基数的问题后,高兴地向昌吉州社保中心表达感谢之情。
近期,州社保中心接到州直参保单位职工的反映,其所在单位在2016年至2024年期间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每年申报的月缴费基数远远低于自己实际发放的工资。因今年年底就到龄退休,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退休金。州社保中心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稽核工作小组,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通过对被举报的参保单位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等原始材料的核查,举报人的实际应发工资和单位申报基数确实存在较大差距,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按照实际应发工资为举报人补缴差额。
目前,单位已为举报人补缴2016年—2024年社会保险基数差额,共计24.16万元,其中滞纳金为10.6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社保利益。
在昌吉州(含县市)参保的职工,社保基数关系您退休金的高低,如果发现单位未足额为您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向您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和税务局投诉反映。
2024年1月1日之前单位未足额申报基数缴费的,您可以向参保地的社保中心稽核科投诉,2024年1月1日之后单位未足额申报基数缴费的,您可以向参保地的税务局社保科投诉。
供 稿丨刘 斌
编 辑丨彭玉帛
校 对丨阿尔曼
责任编辑丨邹 路
审 核丨张龙隆
监 审丨李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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