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西预防医学会提出,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经血传播疾病血液透析导管使用与维护规范》通过广西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审定。
审定会现场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标准化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专家在听取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起草情况的汇报后,对标准逐条逐款进行了认真审定,一致认为团体标准《经血传播疾病血液透析导管使用与维护规范》是在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整理经血传播疾病血液透析导管使用与维护的相关资料,并在临床验证的基础上制定,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完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该项团体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提高血液透析导管使用与维护操作水平,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审定会现场
经血传播疾病是指病原体通过血液或含有病原体的血液制品侵入人体,导致感染的特殊传染性疾病,包括一种或多种病毒性或其他病原体感染的疾病,如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等,传播途径包括直接血液接触、注射、输血、针刺、手术、器官移植以及母婴传播等。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显示,全球每年有近百万人因输入不健康血液或血液制品感染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经血传播疾病血液透析导管建立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患有经血传播疾病且需要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血液通路。该导管的使用与维护不仅可以预防感染,显著降低血液透析导管相关感染的风险,确保血液透析治疗效果,还可以延长导管使用寿命,减少患者因导管问题而需频繁更换的痛苦和费用,减轻患者不适,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起草单位代表表态发言
广西预防医学会刘巍主任技师,广西标准化协会会长谢宏昭高级工程师,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士长苏春雄主任护师、护士长方跃平主任护师、黄爱先主管护师、邓文海主管护师、杨燕辉主管护师、韦小乐主管护师、周佳主管护师,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士长吴卓媚,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杨红丽主任护师,桂林市人民医院吴春霞主任护师,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刘艳娟主任护师,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士长覃廖缓副主任护师,柳州市人民医院护士长邓佳副主任护师,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护士长卢秋芳副主任护师、梁宾主管护师、吴毅飞主管护师,柳州市工人医院护士长陈芳副主任护师,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李家莲副主任护师,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长许雪芳副主任护师,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护士长唐宁波,柳州市中医医院护士长敬强龙,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副护士长刘倩,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韦荣高主管护师、卢雅琼主管护师,柳州市工人医院黄丽丽主管护师等标准编制组成员参加了此次团体标准审定会。
谢宏昭会长向起草单位代表介绍协会情况
供稿:方跃平、范玉琛
初审:赵翊波
终审:谢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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